中共乐清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建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通知
时间:2017-10-22 信息来源: 机关党委 字体:[ ]

乐教机党〔2017〕21号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关于开展中小学校党建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的通知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精神,深入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党组织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根据乐机党〔2017〕61号文件的要求,经局机关党委研究,决定对各中小学校党组织开展党建目标责任制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中小学校党组织。

    二、考核时间

    2017年12月。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自查评分与考核组考核评分相结合的方式,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于11月底前完成自查评分工作。

1.各学校对照《2017年度教育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进行自查评分。

2.各学区党委要对照《2017年度教育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对下属的各个学校党组织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交教育局机关党委。

四、考核要求

1.教育局党建工作考核,是检验“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成效的具体体现,是评选 “党建工作示范点”、“两优一先”的重要依据,各学校党组织要认真抓好落实。

2.各学校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党建考核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标准进行检查,狠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把完成党建工作目标体现在日常管理上,考在平时,重在过程,贯穿全年,真正发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引导作用,推进党组织建设不断发展。

五、考核结果运用

党建工作考核结果作为学校考核和校长、书记绩效考核的重要项目,作为学校干部提拔的重要依据。

 

附件:2017年度教育局党建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doc

 中共乐清市教育局机关委员会

                               2017年10月21日


 

 

乐清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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